近日,山東省藥監(jiān)局、山東省財政廳聯合印發(fā)《山東省省級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補助資金實施細則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細則》),進一步規(guī)范補助資金管理,以支持山東省藥品生產企業(yè)加快推進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工作。《實施細則》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2年。
《實施細則》指出,省級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堅持據實分配、?顚S、規(guī)范管理、講求績效的原則,每年補助一次。補助范圍為上一年度該省藥品生產企業(yè)研制的同品種全國前3位通過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品種。省財政廳對符合以上規(guī)定的品種給予最高2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。同一企業(yè)有多個品種符合該規(guī)定的,可按照符合規(guī)定品種個數申領省級補助資金。在省級補助資金基礎上,有條件的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可根據地方財力狀況,對通過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品種給予適當補助,所需資金由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承擔。
在補助資金監(jiān)督檢查方面,《實施細則》要求建立省級補助資金信息公開和補助對象公示機制,保障社會和群眾的知情權、參與權、監(jiān)督權。藥品監(jiān)管部門負責公開省級補助資金管理辦法、分配結果、使用情況、績效信息等工作。《實施細則》要求藥品監(jiān)管部門嚴格補助對象資格、條件、標準和申請審核程序等,加強日常監(jiān)督管理和考核,對項目實施全過程進行跟蹤問效,提高項目實施質量。省級補助資金實行信用負面清單制度,對存在失信、失范行為的部門(單位)、企業(yè)等,經省級及以上審計或財政部門認定屬實的,納入信用負面清單管理。
此外,《實施細則》還明確了省級補助資金的申請撥付程序、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要求等內容。 (來源:大眾日報客戶端)